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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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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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Mail: scnics@sony.com
Wechat: scnics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索尼”)
于2025年举办大学生创想大赛(以下称“本活动”)
为明确本活动各项要求以及相关流程,特制定如下活动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凡报名参赛
参赛者需要确认并同意本细则(未成年人需征得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请参赛者(包括个人参赛者及团体参赛者中的全部团体人员)仔细阅读本细则的内容,尤其是知识产权与保密、声明与保证及免责事项的内容。
凡报名参赛
将视为参赛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包括本细则在内的本活动各项要求与规定。
活动宗旨与引言
「企」梦索尼 - Start Your Dreams with Sony
索尼秉持着用创意和科技的力量感动世界的企业宗旨
期待能帮助拥有创意和憧憬的你,带着梦想和好奇心去开拓未来
携手一起体会科技创想的魅力
当代年轻人是索尼在未来主要关注的对象与群体之一
在未来,索尼产品或者战略方向期望更加契合当代青年的喜好与风格
我们亦相信梦想的起点源于勇敢的创想
创想的初衷亦是为了点燃心中的感动
希望与年轻的创想者共同怀揣梦想与好奇心
去探索不一样的未来世界,共创感动
第一条 2025活动主题与话题
第二条 参赛作品类型要求
第三条 活动安排
第四条 评审标准
第五条 奖项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第七条 肖像使用
第八条 作品使用
第九条 个人信息收集
第十条 参赛者声明与保证
第十一条 免责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第十三条 其他
■ 活动话题
内容创想
▶ 动画创想与制作
▶ 角色IP的创想
科技创想
▶ XR产品与校园应用创想
*更多详情请参考官网话题详解文档
内容创想
▶ 动画创想与制作
▶ 角色IP的创想
科技创想
▶ XR产品与校园应用创想
共创便携动作捕捉产品mocopi与可实现裸眼3D效果的空间显示SRD的校园应用。
(*参赛及作品提交,建议以指导导师名义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带队或提供指导意见,参赛及作品提交时建议注明指导导师信息,请注意,参赛作品本身仍应由参赛者完全独立原创)
活动安排若有变动的情况,请关注活动官网
活动整体流程
• 整体活动主要为以下流程:活动启动与推广、活动报名与参赛作品征集、线上初评、线上初评结果公布、线下终评邀请、线下圆桌会议、线下终评以及获奖告知和颁发、获奖公示、奖项发放、后续合作讨论安排
• 具体细节请参考下文
活动启动与推广
• 2025年1月启动并开始推广
• 活动推广平台如下:
▶ 主办单位平台 - 索尼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官网等;
▶ 其他平台(具体以实际媒体推广为准)
活动报名与参赛要求
参赛基本信息
• 活动参与,需在活动官方网站提交报名申请
• 作品报名启动后线上参与活动并提交参赛作品
• 报名规则如下:
▶ 参赛者可以以个人名义或以团队名义(建议5人以内)在活动官网提交报名,以团体报名的参赛者请确保您的所有团体成员均同意遵守本细则。
▶ 所有参赛者年龄不限,需是在校大学生
▶ 参赛者应于活动截止前,在活动官网上报名并完成参赛作品的提交;索尼可能基于活动情况适当延长提交作品的截限,具体以相关活动页面的公告为准。
*若可能存在超过该时限但仍需要提交参赛申请的情况,请及时提前联系邮箱scnics@sony.com
▶ 参赛者需选择一个话题并提交不限定数量的参赛作品
▶ 参赛者承诺应充分知晓并将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及规则,同意遵守索尼及本活动各协办、承办机构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 参赛者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参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单位和团队成员信息、参赛项目文件及答辩信息等)所含内容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扫描件均与正本材料一致;
▶ 参赛者承诺免费授权索尼对参赛者在本活动现场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并将包含有参赛者委派参赛人员的肖像的摄影、摄像作品制作成各类资料用于本活动宣传途径,使用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电台、电影院、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和公关资料等上进行宣传且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书面确认。参赛者承诺不就索尼行使上述权利提出任何主张或对因此形成的作品主张知识产权。
▶ 参赛作品需要符合该活动的宗旨和主题方向要求
▶ 参赛作品详情阐述格式推荐请前往活动官网下载,其中提交的参赛作品可根据其作品的形式额外结合其他物料展示。
▶ 提交的作品大小如超过报名系统限制。请先在官网提交低清/文字等版本的参赛申请。并将您的高清或完整版参赛作品(可网盘下载链接)填写在报名描述中或发送至邮箱 scnics@sony.com并备注您提交的参赛信息。
▶ 参赛者需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均系本人(以个人名义报名)或本团队(以团队名义报名)独立创作完成
▶ 参赛者需保证拥有参赛资料以及参赛作品的完整的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第三人任何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肖像权等)的情形,且参赛者有权独立对参赛资料或参赛作品作出任何处分。对于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的部分,参赛者保证已经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且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无论是在活动过程中或活动结束后,如索尼发现参赛作品涉嫌抄袭或者侵权等违法或不合规情形的,索尼有权中止参赛者继续参加本活动,并要求参赛者对该等情形做出合理说明。若参赛者在索尼指定的期间内未及时做出合理说明或经索尼结合参赛者的说明以及其他事实判断仍无法完全排除参赛者和/或参赛作品存在违法或不合规情形的,索尼有权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和/或与获奖资格,且如奖项已发放完毕的,索尼有权要求获奖者退回已发放的所有的奖项。
参赛禁止事项
• 本活动禁止以下行为:
▶ 参赛者以外的人或团队参与参赛作品创作
▶ 参赛者之外的人或团队参与参赛作品的图片、视频、介绍短文等说明资料的制作
▶ 抄袭或提交他人的作品
▶ 提交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与本活动无关的/涉嫌侵权的/有任何商业品牌露出的参赛作品或内容
▶ 提交含有电脑病毒等妨碍本活动举办,危害网络安全的参赛作品
▶ 攻击,中伤他⼈的参赛作品或行为
▶ 提交或存在含有人种歧视,淫秽信息,与性有关内容的作品或行为
▶ 损害第三⽅利益等索尼判定为违法、不恰当的参赛作品或行为
▶ 提交违反本细则或索尼指示的参赛作品
线上初评结果公布
• 2025年7月后初评并公布结果
• 结果公布形式如下:
▶ 主办单位平台 – 邮件或短信告知
▶ 其他平台(具体以实际媒体推广为准)
线下终评邀请
• 初评结果公布后开始发送终评邀请函
• 邀请函形式如下:
▶ 电子邀请函或实体邀请函(具体寄送进度请按照快递公司实际情况为准)
线下圆桌会议
• 线下终评后将开启专家1v1指导
线下终评以及获奖告知和颁发
• 2025年8月后 启动终评
• 终评结束公布获奖信息并颁奖
获奖公示
• 终评结束后逐步公示和曝光获奖信息
• 公布平台如下:
▶ 主办单位平台 - 索尼相关社交媒体平台或官网等
▶ 其他平台(具体以实际媒体推广为准)
奖项发放
获奖公示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奖项的发放,如有延迟的情况请按照官方通知为准。请参赛者在报名时确保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填写详细、完整及正确。
后续安排
• 部分获奖人员或者团队后续安排产品原型讨论
将会以下标准对内容创想以及科技创想的参赛作品打分:
参赛作品满分一共100分
其中以下标准各占25分
创意 (Creativ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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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出眼前一亮的创意理念,完全突破了该领域现有的思维定式和风格局限。有极佳得表现力,创意性,感染与共情力 |
商业价值 (Business Va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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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标市场和受众有极其精准的洞察与定位。深入了解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痛点和习惯,不仅能满足现有市场需求,还能挖掘潜在的、尚未被满足的市场空间。作品能够清晰地展示对市场规模的科学预估,以及对未来市场增长驱动因素的准确把握。并拥有逻辑清晰与精准有效的商业推广与运营计划 |
团队表现 (Team Perform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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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角色清晰,每个人都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发挥专长,且成员之间技能互补。团队成员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项目所涉及的核心知识和技术,能够深入理解并熟练运用;在评委问答环节表现极佳。 |
可行性 (Feasibi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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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参赛作品的构思和设计从科学出发,实现参赛作品目的的技术,形式或者途径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成熟性。并得到充分研究和验证,综合评估了作品在作品所需的技术/表现难度以及相应的成本投入;该参赛作品具有极佳的应用价值。 |
细节奖项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内容创想
金奖/银奖/铜奖 x 1 Team
*奖金/奖杯/原型投资和未来孵化讨论 / 索尼中国总裁认证证书 / 索尼中国高层推荐信 / 媒体报道 / 媒体宣传 / 相关活动的单次邀请函(具体以实际索尼活动计划为准)
最佳商业价值奖 x 2 Teams
*奖状 / 索尼中国高层推荐信
最佳创意奖 x 2 Teams
*奖状 / 索尼中国高层推荐信
最佳团队奖 x 2 Teams
*奖状 / 索尼中国高层推荐信
科技创想
最佳校园创想奖 x 1 Team
*奖金/奖杯 / 未来共创与合作计划讨论
卓越校园创想奖 x 2 Teams
*奖金/奖杯 / 未来共创与合作计划讨论
颁奖须知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若获得奖励的,索尼发放奖品的安排将按照活动实际安排为准。
6.1 各方相互确认,本活动开始之前索尼和参赛者单独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自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本活动而转归其他方享有或去其他方共同享有。
6.2 参赛者在本活动过程中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内的专利权(含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以及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know-how)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权利(包括今后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所赋予的权利,下同)以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参赛者享有。
6.3 尽管有前述规定,针对上述6.2款项下参赛者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及活动结束后基于索尼书面委托(如有)或索尼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修改而产生且归属于参赛者并由参赛者提供给索尼的知识产权,参赛者许可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以及上述主体参股或控股的公司在内主体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且免费地、不受次数限制地、可转授权地、可分许可地进行盈利性和/或非盈利性的使用,且参赛者同意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以及上述主体参股或控股的公司在内主体就该等知识产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参赛者希望向第三方转让前述知识产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索尼相应转让计划及交易条件,如在前述期限内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告知希望行使该优先购买权的,应优先将该等知识产权以告知条件或其他双方约定的交易条件转让给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在参赛者持有该等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前述优先购买权不因单次索尼未行使该优先购买权而丧失。参赛者同意并保证,即便参赛者将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除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仍有权按照本款项下规定继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
6.4 为避免疑义,“本活动过程中”指从活动报名至本声明与细则所列活动流程中的全部环节结束之日止。“本活动过程中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本活动的主题、参赛者的选题以及技术方案等所有与本活动有关联的知识产权和参赛作品。尽管有前述规定,在本活动结束后,如果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对获奖的参赛作品进行商品化,参赛者在商品化过程中与索尼针对其参赛或获奖作品进行讨论过程中所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视为参赛者在本活动过程中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在本活动结束后,参赛者确认,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持续按照业务需求独立对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或获奖参赛作品进行修改,编辑,改编等活动,在此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单独所有。为免歧义,参赛者确认,“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不包含参赛者基于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委托(如涉及)或基于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修改而产生的具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物。
6.5参赛者确认并同意,索尼有权为宣传推广本活动之目的,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且免费地、不受次数限制地、可转授权地使用参赛者提交的资料。若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参赛者需要在报名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参赛作品,索尼将不承担由于公开展示所导致的任何损失。
6.6参赛者应就本活动过程中获得、知晓或交换所得的索尼以及关联公司的所有未公开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自获知之日起予以严格保密。本款所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索尼及其关联公司的运营数据、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技术资料、财务信息、经营渠道以及方案、软件、程序、手册等;
(2)索尼及其关联公司从第三方处获得的但应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3)任何其他机密或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索尼为本活动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向参赛者提供的索尼产品/软件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耳机产品,电视机产品,动作捕捉系统,空间显示现实系统,相机等,以下统称“出借物”);
(4)其他通常不为索尼及其关联公司以外的人所知晓、未在公共领域被正式公开的信息。
6.7 参赛者确认并同意,索尼有权基于自己的判断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提供电子数据等)直接或间接地向参赛者提供出借物。参赛者应以善良人之注意义务妥善保管出借物,并在索尼提出要求时按时归还。为明确之目的,参赛者应按照为完成本活动之目的以及索尼的指示,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使用以及妥善保管出借物(包括内外包装箱及所有配件),并确保出借物在归还索尼时处于良好的使用性能状态。若在参赛者归还出借物时发现出借物发生非产品质量问题的损坏的情况,参赛者应及时告知组委会。即使索尼根据上述规定向乙方提供出借物,但有关出借物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在内的一切权利仍归属于索尼和/或原权利人。
6.8索尼应严格保护参赛者的个人信息,不将参赛者的个人信息透漏给无关的第三方或进行其他非法目的。
6.9未经索尼书面同意,参赛者(包括参赛者及参赛者的参赛人员等)对在活动过程中所知悉的索尼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本活动以外的任何目的,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监管机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除外。
6.10未经索尼书面同意,参赛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索尼提供的产品/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 (decompile) 或反汇编 (disassemble),不得破坏其完整性(包括程序代码、数据等)以及进行任何的修改或任何其他类似行为,不得删除其上的有关权利人版权的说明或申明等信息。
6.11参赛者确认并同意,参赛者应在本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索尼所提供的有关保密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归还给索尼;或根据索尼的要求将以任何形式存在于参赛者的保密信息进行销毁、删除等直至保密信息无法恢复原状为止,且参赛者应在销毁后3个工作日内向索尼提供销毁证据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6.12 参赛者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参赛者应根据索尼的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且参赛者应就索尼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索尼的利润、收入以及商誉的损失、调查违反保密义务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6.13 参赛者仅限于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为本活动之目的而确有必要知道此资料的参赛者相关人员,而不应将此保密信息向其他人透露或提供。同时,参赛者应确保其相关人员等亦遵守上述所规定之保密义务。若该等相关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情况,即视为参赛者之违约行为,参赛者应按照6.12条的规定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6.14 本细则项下保密条款持续有效,直至该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悉或者索尼书面通知参赛者解除保密义务为止。
参赛者同意索尼中国及/或其关联公司按以下条件使用参赛者的肖像、声音和/或动作并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书面许可(以下合称“肖像”)
7.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参赛者特此授予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如下全球范围内的、免费的、非独占的许可:
(1)许可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在本活动,或其他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认为需要使用的活动中对参赛者进行摄影、录像、音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记录参赛者的肖像( 以下统称“记录”)。(2)许可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为了任何商业和/或非商业用途复制、编辑、合成、修改、注释、摘编、引用全部及任何部分记录,并通过平面、电视、电影、网络或其他任何媒介以发布、展示、放映、播放、重播、通过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记录及其复制品。
7.2 参赛者同意并知悉,在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按照第2.1条使用参赛者肖像及/或记录时,索尼中国和/或索尼中国的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在记录中或使用记录时标注参赛者的姓名。
7.3 参赛者同意并知悉,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对含有参赛者姓名、肖像等的任何记录的全部或部分享有著作权,且含有参赛者姓名、肖像等的任何底片、录像带、光盘、录音带等记录的物理载体,均属于索尼中国和/或索尼中国的关联公司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参赛者特此放弃对上述记录及上述载体的任何权利请求。
参赛者同意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按以下条件使用参赛者在参与本活动过程中、为参与本活动所独立创作完成的或本活动结束后基于与索尼讨论过程中所独立产生并提供给索尼的作品(以下称“创作作品” )
8.1 参赛者同意授予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如下不可撤销的、全球范围内的、无偿的无限期的许可:许可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为了任何商业和/或非商业用途传播、复制、编辑、摄制、录制、制作、翻译、合成、修改、注释、摘编、改编、引用全部及任何部分创作作品,并通过平面、电视、电影、网络或其他任何媒介以发布、展示、出版、参加影赛/影展、课堂讲授、放映、播放、重播、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创作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文字、图片、动图及视频素材)及其复制品。
8.2 参赛者同意并知悉,在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按照第3.1条使用创作作品时,索尼中国和/或索尼中国的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在记录中标注参赛者的姓名。
8.3 参赛者保证创作作品均系参赛者独立创作完成,参赛者拥有创作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所有权,不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等)的情形。参赛者保证有权许可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使用创作作品。对于创作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的部分,参赛者保证已经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且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
8.4 参赛者在此声明和保证,创作作品中不含有任何违反法律和有悖公序良俗的内容。
8.5 参赛者在此承诺如有任何第三方因创作作品向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提出侵权主张或赔偿申请时,参赛者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9.1 凡是报名参赛,索尼将基于以下目的处理参赛者的相关个人信息(黑色粗体为敏感个人信息):
收集、使用、委托处理、存储参赛者的姓名、性别、邮件地址、学校/学院信息用于评选奖项
收集、使用、公开、存储参赛者的姓名、学校/学院信息、肖像照片用于公布奖项
收集、使用、委托处理、存储参赛者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用于寄送奖品
收集、使用、存储参赛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索尼内部奖品报税
该等处理活动不会对参赛者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索尼将于以上目的达成后的【365个自然日】内彻底删除或匿名化参赛者的上述个人信息。
其中,参赛者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性别、邮件地址、学校/学院信息将会出于评选奖项、寄送奖品目的被委托给活动承办单位匠技新(上海)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处理;承办单位将使用、存储、删除参赛者的个人信息用于评选奖项、寄送奖品等处理目的。
9.2 索尼将根据公司内部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和规则,处理参赛者的个人信息。如果参赛者要行使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撤回同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请联系(邮箱:scnics@sony.com)以确认参赛者行使法律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公司会采用充分的手段保障参赛者的信息安全。如果参赛者发现参赛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发生泄露等情况,请联系索尼中国隐私办公室(邮箱:SChina_Privacy_Dep@sony.com)投诉或举报。
10.1 参赛者在此声明和保证,签署本参赛须知与同意书不会就参赛者与第三方之间的现有承诺造成任何实质性冲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肖像权。
10.2 参赛者在此承诺并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对外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索尼中国和/或其关联公司、产品、品牌形象、声誉的言论 。
10.3 参赛者在此证实,参赛者有权授予索尼中国拥有本参赛须知与同意书所确定的权利,或参赛者已获得父母/监护人的同意授予上述权利。
11.1 索尼不应对因任何其不可控制的原因(不论直接或间接地,或者偶然或必然地)导致的本活动的延迟,索赔、要求、损坏、损失、成本增加、控告、变更、诉讼及支出或其他不利条件承担责任。上述“不可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罢工、骚乱、暴动、火灾、洪水、风暴、爆炸、自然行为、战争、政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事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或政策、劳工状况、地震或者其他任何索尼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发生本款所列情形的,索尼会及时将该等事实通知参赛者,并提供发生该等事实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说明。该等事实持续超过2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开展本活动的,索尼有权根据其自身的判断终止本活动。
11.2 参赛者知悉参赛可能存在各种风险和意外,并已对相应安全风险作出审慎地评估,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天气改变或自然灾害等引起的风险;物品丢失;参赛人员自身身体状况,其他可能面临的危险或意外和事故等。
11.3 参赛者愿意承担其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非因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原因给其参赛人员造成的伤害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均由参赛者承担,与索尼无关,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4 活动期间除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因参赛者参赛人员个人原因外出所发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12.1 本活动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索尼和参赛者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本活动中各参赛者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解决,参赛者应确保索尼免受损害。
12.3 本细则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1 关联公司
为免歧义,本声明与细则中涉及的索尼关联公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安尼普(上海)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索尼音乐娱乐(上海)有限公司、索尼制作制品公司等的由日本国法人索尼集团公司(索尼集团的最高级别的母公司)和/或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法律承认的实体。
13.2 参赛者同意其报名时所提供的地址为参赛者的有效送达地址,就本活动有关事项向参赛者发送的相关通知等均可向上述地址通过邮寄、快递等送达,通知抵达(包括但不限于签收、拒收、查无此人等)上述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参赛者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索尼;否则,参赛者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13.3 联络窗口 若对包括本细则在内的本活动相关信息存在任何疑问的,请联系邮箱:scnics@son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