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Imaging PRO Support 影像专业服务

是特别为使用Sony摄影器材的专业摄影师而设立的。为满足专业摄影师的需求,会员可以优先享受各项产品支持和维修服务,让他们能安心地使用各种Sony摄影器材。

“索尼影像专业服务(Sony Imaging PRO Support)”会员条款

请仔细阅读本“索尼影像专业服务(Sony Imaging PRO Support)”会员条款,其包含有关您的权利及义务之重要信息。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索尼”)特别面向中国境内使用索尼产品的专业摄影师提供高品质的索尼影像专业服务(Sony Imaging PRO Support)(“本服务”)。符合会员资格并提出申请的专业摄影师(“申请者”)在通过索尼审核后可成为“索尼影像专业服务(Sony Imaging PRO Support)”的会员(“会员”),使用索尼提供的本服务。以下条款和条件(“本会员条款”)构成索尼与会员之间关于本服务的协议。请您确认在提交任何本服务会员申请之前,您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本会员条款,并且,当您按照本网站的指示提交任何本服务会员申请信息时,将视为您已同意完全接受本会员条款并受其约束。

第一条 会员资格
取得会员资格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1、以摄影作为职业(包括受客户委托拍摄及/或出售个人摄影作品)的专业摄影师;
2、至少拥有两(2)台索尼在中国大陆销售的Alpha及/或Cyber-shot RX系列机身及三(3)支ZEISS(R)及/或G及/或G大师系列镜头;
3、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居民;
4、已经成功注册为索尼“My Sony”会员。

申请者应按照索尼的要求向索尼提供证明其满足上述第1款会员资格条件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索尼指定格式的申请表、申请者作为专业摄影师的证明资料、索尼指定格式的器材注册表、身份证明文件)并确保该等资料/信息完整、详实、真实、准确。 索尼有权根据其制定的流程和标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核、面试)并自行决定审核结果。
申请者在通过索尼审核并按照索尼的指示完成年费缴纳后方可正式取得会员资格。会员资格不可转让。
为确保会员使用本服务,会员应实名注册,且其向索尼提交的相关资料的个人信息应保持一致。
会员共设三个级别:白金卡会员、金卡会员和银卡会员。各级别会员按照索尼指定的方式在索尼指定期限内完成初始年费的缴纳及其后会费的续缴后可享受相应的会员权益。具体年费标准及各级别会员权益请参见索尼官方网站(URL: www.sony.com.cn/pro_support)以及索尼不时通知的各项会员活动(如有)(统称“《年费标准及会员权益》”)。
会员使用本服务应限于个人及非商业用途。
第二条 会员卡
索尼将向会员发放会员卡。会员应自行负责妥善保管会员卡及会员卡上标示的会员号码。
会员应在使用本服务或索尼要求时向索尼出示会员卡或告知索尼其会员卡号码,否则索尼有权拒绝向其提供本服务。
会员卡有效期为一年,截止日期以会员卡背面标示日期为准。会员卡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或索尼另行通知的期限内如会员按照索尼的指示完成次年会费续缴,索尼将为会员更换会员卡。 不拘于前述规定,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如会员资格终止的,会员卡的有效期将同时终止。
会员使用会员卡即视为其已了解并同意下述要求:

1、会员卡及会员号码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会员不得复制、复印、转让、出借、出租或出售;
2、会员卡仅作为会员享受本服务之证明,不得用作其它任何用途的身份证明;
3、如会员卡遗失或损坏,会员须及时通知索尼并申请补发,补发会员卡的相关费用由会员自行承担;
4、索尼拥有会员卡的所有权,会员资格有效期和/或会员卡有效期终止的,会员卡同时作废;会员应将作废的会员卡归还索尼;
5、会员应妥善保管会员卡及会员号码,并自行承担因其未能妥善保管或不当使用会员卡及会员号码而导致的一切损失、损害,索尼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本服务内容
会员在其会员资格有效期内可以享受以下本服务:
  • 1、免费清洁服务;
  • 2、维修费折扣服务;
  • 3、全面保养服务;
  • 4、维修期间备用器材借用服务;
  • 5、索尼中国另行确定的其他服务

上述条款(1)到(4)项服务所针对的对象器材应仅限为会员本人所拥有的、符合索尼要求型号的、且在其向索尼提交的器材注册表中如实列明的索尼产品(“注册器材”)。为明确起见,注册器材仅限于索尼在中国大陆销售的索尼产品。

索尼向不同级别的会员提供上述本服务可能会有不同的条件限制;部分本服务可能会收取费用。有关本服务的具体内容、条件、使用流程等,可向索尼咨询。 各级别会员可以享受的本服务内容(“会员权益”)可参见《年费标准及会员权益》。会员在会员权益时应按照索尼的指示提供会员卡号和手机号,以及依据具体的会员权益及条件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并通过验证。
索尼根据自行确定的流程向会员提供上述本服务。
索尼可以自行决定通过其指定的签约合作方公司(“签约合作方”)向会员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
第四条 会员资格期限和终止
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首次入会的会员,会员资格有效期于会员按照索尼的指示完成会费缴纳之日开始计算。会员在会员资格有效期届满前或索尼另行通知的期限内完成次年年费续缴的,会员资格期限将延长一年,此后亦同。会员未及时完成次年年费续缴的,会员资格于会员资格有效期期满时(即会员卡背面标示的截止日期)终止。
会员可以随时通知索尼要求终止其会员资格。
会员存在下列任一行为或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索尼有权随时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并针对其有关行为保留追究会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 1、不再满足本会员条款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会员条件的;
  • 2、违反约定延迟返还维修期间备用器材的;
  • 3、违反本会员条款第五条禁止行为的规定或其他规定的行为。
会员资格因前述第2、3款的情形或其他可归咎于会员的原因而提前终止的,会员已缴纳的年费不予退还;如因索尼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本服务的,索尼将根据会员已缴年费及会员资格剩余有效期(剩余有效期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计)按比例折算并退还年费。
会员资格期限不论因何原因而终止的,会员均应自行承担费用尽快将会员卡、尚未返还的维修期间备用器材、试用器材等返还给索尼。
第五条 禁止行为
会员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向索尼提供虚假的资料/信息或其他任何不当的、欺骗性的行为;
2、为任何商业目的和用途使用本服务;
3、诽谤或任何其他造成索尼及其关联企业、签约合作方或其他第三方资产、利益、商誉、声誉或信誉损害、损失的不当行为;
4、侵犯索尼及其关联企业、签约合作方的知识产权、隐私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
5、将会员卡出借给其他方使用,或转让、出租或出售给其他方;
6、非法占有维修期间备用器材或试用器材而不返还;
7、利用本服务所提供的与索尼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以下行为:
  • a.修改、改进、转换、分解、改编、翻译、汇编、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以其它方式创建衍生产品;
  • b.复制、仿制、更改、转换、分解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 c.销售、租借、发行、转让、展示或以其它方式传播、传递或经销;
  • d.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对第三人的任何上述行为提供协助;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会员条款的其他不当行为。

如果会员违反本会员条款的规定,索尼可以要求会员改正及/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会员资格)以减轻会员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同时索尼有权要求会员对上述行为给索尼带来的索赔、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和其他责任予以赔偿并使索尼免受损害。

第六条 本会员条款的修改
索尼有权随时单方面更新或修改本会员条款及其附加条款(定义见本会员条款第十三条第1款)的内容。索尼应将本会员条款的任何实质性修改通过索尼认为适当的任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邮件、短信)通知会员。会员有责任随时留意有关修改。
会员如不同意本会员条款的修改内容,可以在索尼发出通知后30日内随时通知索尼要求终止其会员资格并停止使用本服务。在此情 形下,索尼将根据会员已缴年费及会员资格剩余有效期(剩余有效期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计)按比例折算并退还年费。
会员在索尼通知本会员条款修改后三十(30)日内没有提出终止会员资格,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会员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本会员条款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 本服务的修改和终止
索尼可在以下任一情形下自行决定临时暂停部分或全部本服务:
1、对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或临时紧急维修、维护或建设的;
2、因断电、地震、火灾、洪水、台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不可归咎于索尼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或难以提供本服务的;
3、用于提供本服务的第三方的设施或服务无法使用的。

索尼将尽合理的努力事前或事后通知会员因上述情形暂停部分或全部本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除本会员条款明确规定的以外,索尼无需对由于上述情形暂停本服务而导致会员发生的损失、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索尼有权自行决定增加、修改、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本服务,并通过索尼认为适当的任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邮件、短信) 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会员。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除本会员条款明确规定的以外,索尼无需对由此导致会员发生的损失、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会员理解并接受,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款是索尼对变更或终止本服务而承担的所有责任。

第八条 通知义务
会员应在以下任一情况下立即通知索尼:
1、会员向索尼提供的、与本服务有关的地址/联系信息、注册器材或任何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2、会员不再满足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任一条件的;
3、会员号码泄露给他人或发现被他人盗用的;
4、违反本会员条款第五条禁止行为规定的;
5、其他索尼另行确定的情形。
由于会员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会员无法使用本服务或享受任何会员权益或其他任何后果的,索尼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个人信息
索尼将在其酌定的范围内依索尼明示且在会员注册索尼“My Sony”会员时征得会员明示同意的 《索尼隐私政策》收集会员的个人信息;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索尼不希望会员向索尼提交或发送保密或专有信息。会员提交或发送的信息将被视为非保密和非专有的,索尼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条 赔偿及免责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除本会员条款明确规定的以外,索尼不对本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担保,索尼及索尼关联企业、签约合作方对会员因本服务或使用本服务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特别的、附带性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损失、费用、责任或权利请求,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会员条款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会员条款和/或本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纠纷,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会员的联系方式:索尼将按照会员提供的个人信息中的联系方式联系会员。
索尼的联系方式:
  • 部门:[索尼互动中心]
  • 电话:[400-810-1220]
  • 电子邮件:[ccc@sony.com.cn]
第十三条 其他
本会员条款及任何修改和修订、其附件以及索尼和/或签约合作方不时公布或通知的有关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条件、条款、细则等,包括但不限于《索尼隐私政策》、《年费标准及会员权益》等(“附加条款”),构成本会员条款的完整内容,对本会员均有约束力。
会员不得将本会员条款中本服务有关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本会员条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在索尼和会员之间建立了合作、合伙或雇用等关系。会员无权代表索尼承担或创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或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会员对于“SONY/索尼”商标及其它任何索尼或索尼关联企业的商标、商号、标记或其它图案(以下简称“索尼标识”)不拥有任何权利。本会员条款的履行亦不授予会员上述任何权利或权益。在未经索尼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会员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宣传或促销材料、出版物中或媒体上使用)索尼标识。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台风、战争、动乱和/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严重影响本会员条款的履行或致使其无法履行的,索尼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会员条款的任何部分违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会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