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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Gaming 游戏 | Reels 影视 | Electronics 电子 | Animation 动画 | Music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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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期待「另一个」好故事与好音乐
也更加期待「第一种」故事内容与音乐创作
We are looking for not just ANOTHER great story
and music, but the FIRST OF ITS KIND in story
contents and music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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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具人文关怀的品质化与共情以及避免低俗内容
短剧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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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剧本
主题与立意
核心故事与框架
世界观、核心冲突、人物关系/设计
故事脚本
前5集完整剧本,完整分集大纲
提供色调、服装、场景的参考图以及简单的分镜草图等等
可拍性
可提交市场潜力分析
故事的创新
可提交关于故事创新性的陈述
短剧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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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视频小样
制作
包括但不限于:
画面呈现(构图/光影/色彩)
剪辑/节奏
声音设计
表演
服化道
等等
叙事
完整的故事片段或概念的叙事,包括但不限
于:
叙事与逻辑流畅度/情感表达与共鸣/戏剧张力等等
视频要求
竖屏或横屏,单个视频时长:3-10分钟
短剧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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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以下方向二选一:
1.契合剧本的原创音乐
包括不限于:填词,作曲,人声,混音等等
音乐小样要求:包含人声录音/词/曲等部分,时长:1-5分钟
2.主办方音乐与剧本结合的创意使用,限原版歌曲使用不含任何歌曲改编
例如:基于歌曲主题创作剧本,或使用歌曲作为剧本其中场景的背景音乐
*本次大赛提供的版权音乐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赛事参赛者的参赛环节及评审环节。未经著作权人事先书面许可,参赛者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包含该音乐版权的视频内容。
*参赛者仅能进行非实质性改变音乐作品的截取使用,即不得修改、重组以及重新混录音乐作品等其他实质性改变音乐作品的行为。为免疑义,参赛者根据其需要就音乐作品的复制版进行剪辑、淡入淡出、混音等必要合理的技术处理不属于前述限制范围内行为。
*原创音乐环节,创作主体应确保该等音乐作品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原创性的核心要求;及保证原创音乐的全部创作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旋律创作、和声编排、歌词撰写、编曲制作等)不得完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软件及工具,需要避免因人工智能介入导致的版权归属争议及侵权风险。
*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趋势导向;
*不仅面向手机端,也面向大屏(电视)端;
*参赛团队如在参赛过程中使用AI相关工具,请注意仅可在合理、合法不侵犯他人权利的范围内使用AI工具进行辅助性使用(如仅作为工具进行合理的格式调整等),确保提交的最终参赛作品为完全原创,展现参赛团队独特的创意表达并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参赛团队不得实施将完全由AI工具独立生成的内容直接用以参赛等可能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违反参赛规则的行为((如批量生成作品后筛选提交参赛);
*参赛团队需要注意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由AI生成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标识;
*如因违规使用AI工具造成侵害第索尼或三方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比赛规则的情形,我们保留依照法律、比赛规则处理与追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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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赛报名
作品提交开放
Early - round Entries
Open
初赛作品提交结束
Early - round Entries
Deadline
线上作品评选
Online Selection Phase
决赛入围
公布与邀请
Finalist Announcement
& Invitations
入围作品
集体培训
Collective Training for Finalists
线下决赛与
获奖公示
Offline Finals &
Award Cerem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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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投资拍摄与发行机会 / 主办方相关活动邀请与展示机会 / 主办方官方平台作品宣传 /
奖杯 / 索尼中国总裁认证证书 / 索尼中国高层推荐信 / 人才推荐直通车机会
Opportunities for investment to filming and distribution / Opportunities for Invitations and exhibitions for organizer-related events /
Promotion of works on the organizer’s official platform / Trophy / Certificate of Recognition from Sony China President /
Recommendation Letter from Senior Management of Sony China / Opportunities for Talent Recommendation
短剧派对
奖状 / 索尼中国高层推荐信 / 人才推荐直通车机会
Certificate / Recommendation Letter from Senior Management of Sony China / Opportunities for Talent Recommendation
*所有投递的作品如有音乐部分,优秀的音乐作品会有主办方单独收录与发行的机会
*All submitted works containing music parts have the opportunity for outstanding music pieces to be separately collected and released by the organi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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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 武司
Yoshida Takeshi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总裁
Sony (China) Ltd.
P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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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保 黎
Abo Rei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副总裁
Sony (China) Ltd.
Vice P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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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保 黎
Abo Rei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副总裁
Sony (China) Ltd.
Vice P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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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黛
Dai Huang
索尼影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索尼影视电视发行销售大中华区高级副总裁
GM of Sony Pictures Consulting (Beijing) Co. Ltd.
SVP of TV Distribution Sales, Greater China,
Sony Pictures 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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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志宇
Kevin Shin
索尼音乐中国 (哥伦比亚)
董事总经理
Sony Music China (Columbia) Managing 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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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崎 静佳
Kurosaki Shizuka
安尼普(上海)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Aniplex (Shanghai) Ltd.
P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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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文彬
Wenbin Gong
一级摄像师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湖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摄像部主任
更多
电视作品三次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摄影作品三次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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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恺
Chenkai Li
制作人,导演,编剧
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
索尼影视高级制片人、导演
更多
工作简历:
CCTV-8《影視同期聲》《影视俱乐部》导演。
CCTV-3《挑战主持人》导演。
CCTV-1《银幕采风》导演
CCTV-10《视觉》后更名《第十放映室》导演。
曾历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导演,环球视业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舞唐中国制片人、导演等职务、索尼影视高级制片人导演。

部分项目:
2013年拍摄《我和爸爸》获得金蜂鸟微电影组委会特别大奖。
2015年拍摄《戏魂》荣获首届亚洲青年导演48小时极拍大赛优秀影片奖。
2017年制作Netflix迷你剧《CHOSEN》第一季,三集,每集75分钟,该剧在190个国家地区同步播出。
2019年拍摄Netflix迷你剧《CHOSEN》第二季,三集,每集75分钟,该剧在190个国家地区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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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
Jun Zhang
上海戏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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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上海戏剧学院党院办主任、国资办主任、演艺中心常务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上戏校友会秘书长,上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演出行业资深制作人,担任过30多部话剧、4部音乐剧、4部沉浸式演出的制作。作品曾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上海大剧院、北京人艺等剧院演出。策划并制作过国家级与省部级大型演出活动十多台。出访考察过25个国家的文创产业。多次应邀参加英国爱丁堡艺术节、法国阿维尼翁戏剧节、澳大利亚墨尔本多元戏剧节活动。是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创想周创始人及评审专家。发表文化产业类研究论文多篇。讲授文化产业竞争力课程。曾为多个文旅项目担任文化内容策划,是业内资深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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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语芯
Yuxin Zhang
曼茶罗影视创始人、董事长,
前爱奇艺副总裁、版权管理中心总经理
资深制片人、出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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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经历:
- 教育: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 早期:曾任职凤凰卫视、MTV中国。
- 爱奇艺时期(2009筹备/2010加入 - 2017):历任高级总监、版权管理中心总经理,2016年升副总裁,主导采购《花千骨》《琅琊榜》《来自星星的你》等,制作《老九门》《余罪》《盗墓笔记》《灵魂摆渡》等爆款网剧,奠定行业地位。
- 创业:2017年创立曼荼罗影视,推出《女孩们在那年夏天》等作品。

核心成就:
- 打造多款现象级影视内容,推动网络视频版权与自制剧行业发展。
- 创业后持续深耕影视制作,聚焦优质内容开发。
* 当前专家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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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Mail:scnics@sony.com Wechat:scn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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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www.sony.com.cn

活动官方网站

www.sony.com.cn/3rd_scnics/

联系我们

Mail:scnics@sony.com

Wechat:scnics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索尼”)

于2026年举办大学生创想大赛(以下称“本活动”)

为明确本活动各项要求以及相关流程,特制定如下活动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凡报名参赛

参赛者需要确认并同意本细则(未成年人需征得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请参赛者(包括个人参赛者及团体参赛者中的全部团体人员)仔细阅读本细则的内容,尤其是知识产权与保密、声明与保证及免责事项等以加粗字体标注的内容。

 

凡报名参赛

将视为参赛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包括本细则在内的本活动各项要求与规定。

 

活动宗旨与引言

 

「企」梦索尼 - Start Your Dreams with Sony

 

索尼秉持着用创意和科技的力量感动世界的企业宗旨

期待能帮助拥有创意和憧憬的你,带着梦想和好奇心去开拓未来

携手一起体会科技创想的魅力

 

当代年轻人是索尼在未来主要关注的对象与群体之一

在未来,索尼产品或者战略方向期望更加契合当代青年的喜好与风格

 

我们亦相信梦想的起点源于勇敢的创想

创想的初衷亦是为了点燃心中的感动

 

希望与年轻的创想者共同怀揣梦想与好奇心

去探索不一样的未来世界,共创感动

 

目录

第一条 2026活动主题与话题

第二条 参赛作品类型要求

第三条 活动安排

第四条 评审标准

第五条 奖项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第七条 肖像使用

第八条 作品使用

第九条 个人信息收集

第十条 参赛者声明与保证

第十一条 免责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第十三条 其他

 

第一条   2026活动主题与话题

■ 活动话题

短剧派对

  • ▶ 原创短剧剧本创想

  • ▶ 原创短剧视频小样创想

  • ▶ 契合剧本的音乐歌曲创想

 

 

第二条 参赛作品类型要求

*更多详情请参考官网话题详见文档

 

原创剧本(必须)

▶ 主题与立意

▶ 核心故事与框架

▶ 故事脚本

▶ 可拍性

▶ 故事的创新

 

剧本视频小样(必须)

▶ 制作

▶ 叙事

视频要求:竖屏或横屏,单个视频时长:3-10分钟

 

音乐(加分)

▶ 契合剧本的原创音乐

▶ 主办方音乐的与剧本结合的创意使用(使用要求见下文)

 

第三条 活动安排

活动安排若有变动的情况,请关注活动官网

 

活动整体流程

•   整体活动主要为以下流程:活动启动与推广、活动报名与参赛作品征集、线上初评、线上初评结果公布、线下终评邀请、线下圆桌会议、线下终评以及获奖告知和颁发、获奖公示、奖项发放、后续合作讨论安排

•   具体细节请参考下文

 

活动启动与推广

•   2026年1月启动并开始推广(具体报名时间以官网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   活动推广平台如下:

  • ▶ 主办单位平台 - 索尼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官网等;

  • ▶ 其他平台(具体以实际媒体推广为准)

 

活动报名与参赛要求

参赛基本信息

•   活动参与,需在活动官方网站提交报名申请

•   作品报名启动后线上参与活动并提交参赛作品

•   报名规则如下:

  • ▶ 参赛者可以以个人名义或以团队名义(团队人数不限)在活动官网提交报名,以团体报名的参赛者请确保您的所有团体成员均同意遵守本细则。

  • ▶ 所有参赛者年龄不限, 需是在校大学生或应届生

  • ▶ 参赛者应于活动截止前,在活动官网上报名并完成参赛作品的提交;索尼可能基于活动情况适当延长提交作品的截限,具体以相关活动页面的公告为准。

*若可能存在超过该时限但仍需要提交参赛申请的情况,请及时提前联系邮箱scnics@sony.com

  • ▶ 参赛者可提交不限定数量的参赛作品

  • ▶ 参赛者承诺应充分知晓并将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及规则,同意遵守索尼及本活动各协办、承办机构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 ▶ 参赛者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参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单位和团队成员信息、参赛项目文件及答辩信息等)所含内容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有关材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扫描件均与正本材料一致;

  • 参赛者承诺免费授权索尼对参赛者在本活动现场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并将包含有参赛者委派参赛人员的肖像的摄影、摄像作品制作成各类资料用于本活动宣传途径,使用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电台、电影院、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和公关资料等上进行宣传且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书面确认。参赛者承诺不就索尼行使上述权利提出任何主张或对因此形成的作品主张知识产权。

  • ▶ 参赛作品需要符合该活动的宗旨和主题方向要求

  • ▶ 参赛作品详情阐述格式推荐请前往活动官网下载,其中提交的参赛作品可根据其作品的形式额外结合其他物料展示。

  • ▶ 提交的作品大小如超过报名系统限制。请先在官网提交低清/文字等版本的参赛申请。并将您的高清或完整版参赛作品(可网盘下载链接)填写在报名描述中或发送至邮箱 scnics@sony.com并备注您提交的参赛信息。

  • ▶ 参赛者需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均系本人(以个人名义报名)或本团队(以团队名义报名)独立创作完成

  • ▶ 参赛者需保证拥有参赛资料以及参赛作品的完整的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第三人任何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肖像权等)的情形,且参赛者有权独立对参赛资料或参赛作品作出任何处分。对于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的部分,参赛者保证已经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且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无论是在活动过程中或活动结束后,如索尼发现参赛作品涉嫌抄袭或者侵权等违法或不合规情形的,索尼有权中止参赛者继续参加本活动,并要求参赛者对该等情形做出合理说明。若参赛者在索尼指定的期间内未及时做出合理说明或经索尼结合参赛者的说明以及其他事实判断仍无法完全排除参赛者和/或参赛作品存在违法或不合规情形的,索尼有权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和/或与获奖资格,且如奖项已发放完毕的,索尼有权要求获奖者退回已发放的所有的奖项。

 

参赛禁止事项

•   本活动禁止以下行为:

  • ▶ 参赛者以外的人或团队参与参赛作品创作

  • ▶ 参赛者之外的人或团队参与参赛作品的图片、视频、介绍短文等说明资料的制作

  • ▶ 抄袭或提交他人的作品

  • ▶ 提交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与本活动无关的/涉嫌侵权的/有任何商业品牌露出的参赛作品或内容

  • ▶ 提交含有电脑病毒等妨碍本活动举办,危害网络安全的参赛作品

  • ▶ 攻击,中伤他⼈的参赛作品或行为

  • ▶ 提交或存在含有人种歧视,淫秽信息,与性有关或其他违背公序良俗、可能被视为传播不良信息和/或不良价值导向的内容的作品或行为

  • ▶ 损害第三⽅利益等索尼判定为违法、违反本细则、不恰当的参赛作品或行为

  • ▶ 提交违反本细则或索尼指示的参赛作品

 

关于AI工具的使用范围与限制

•   AI 工具仅可用于以下情形:

  • ▶ 生成初始创作灵感作为参考(但核心创意仍应由参赛者主导并在该基础上独立创作作品,确保最终参赛作品系参赛者完全原创)

  • ▶ 辅助进行剪辑、格式合理调整(如校对错别字)

参赛者如在参赛过程中使用AI工具,仅可在合理、合法不侵犯他人权利的范围内使用AI工具进行辅助性使用,确保提交的最终参赛作品为完全原创,展现参赛者独特的创意表达,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非使用AI生成内容直接参赛。

禁止情形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 ▶ 提交完全由 AI 独立生成的作品或直接使用AI生成的内容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生成剧本、旋律创作、和声编排、歌词撰写、编曲制作、直接使用AI生成的情节或描写内容)

  • ▶ 利用 AI 规避创作过程中的原创性要求(如批量生成作品后筛选,利用AI洗稿他人作品)

  • ▶ 其他违规利用AI,或因使用AI可能造成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训练数据中存在未授权第三方权利、生成内容侵权等。

参赛者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由AI生成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标识。如因违规使用AI工具导致索尼或三方合法权益受损、违反法律法规、本细则的情形,我们保留依照法律、本细则处理与追责的权利。

 

主办方音乐的使用注意

  • ▶ 本次活动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将根据活动情况提供音乐作品供活动使用(统称“主办方音乐作品”),主办方音乐作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活动参赛者的参赛环节及评审环节。未经主办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事先书面许可,参赛者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包含该主办方音乐作品版权的视频内容或以其他未经许可的形式进行使用。

  • ▶ 参赛者仅能进行非实质性改变音乐作品的截取使用,即不得实施修改、重组以及重新混录音乐作品等其他实质性改变音乐作品的行为。为免疑义,参赛者根据其需要就主办方音乐作品的复制版进行剪辑、淡入淡出、混音等必要合理的技术处理不属于前述限制范围内行为。

 

线上初评结果公布

•   2026年7月后初评并公布结果

•   结果公布形式如下:

  • ▶ 主办单位平台 – 邮件或短信告知

  • ▶ 其他平台(具体以实际媒体推广为准)

 

线下终评邀请

•   初评结果公布后开始发送终评邀请函

•   邀请函形式如下:

  • ▶ 电子邀请函或实体邀请函 (具体寄送进度请按照快递公司实际情况为准)

 

线下圆桌会议

•   线下终评后将开启相关沟通会议

 

线下终评以及获奖告知和颁发

•   2026年8月后 启动终评,预计终评启动后将会举办线下决赛并当日完成终评

•   终评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公布获奖信息并颁奖(具体以官网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获奖公示

•   终评结束后逐步公示和曝光获奖信息

•   公布平台如下:

  • ▶ 主办单位平台 - 索尼相关社交媒体平台或官网等

  • ▶ 其他平台(具体以实际媒体推广为准)

 

奖项发放

获奖公示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奖项的发放,如有延迟的情况请按照官方通知为准。

请参赛者在报名时确保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填写详细、完整及正确。

 

后续安排

•   部分获奖人员或者团队后续安排产品原型讨论

 

第四条 评审标准

将会以下标准对内容创想以及科技创想的参赛作品打分:

 

参赛作品

基础满分一共100分

含加分项一共120分

 

原创剧本

(总分50分)

  • 主题与立意

  • 20%

  • 核心故事与框架

    世界观、核心冲突、人物关系/设计

  • 20%

  • 故事脚本

    前5集完整剧本,完整分集大纲

    提供色调、服装、场景的参考图以及简单的分镜草图等等

  • 20%

  • 可拍性

    可提交市场潜力分析

  • 20%

  • 故事的创新

    可提交关于故事创新性的陈述

  • 20%

剧本视频小样

(总分50分)

  • 制作

    包括但不限于:

    画面呈现(构图/光影/色彩)

    剪辑/节奏

    声音设计

    表演

    服化道

    等等

  • 50%

  • 叙事

    完整的故事片段或概念的叙事,包括但不限于:

    叙事与逻辑流畅度/情感表达与共鸣/戏剧张力等等

  • 50%

音乐(总分20分)

共2个可选方向

  • 原创音乐

    包括不限于:填词,作曲,人声,混音等等

    音乐小样要求:包含人声录音/词/曲等部分,时长:1-5分钟

  • 或者

  • 主办方音乐的创意使用

    包括不限于主办方音乐改编/融合使用等

  • 100%

  • 或者

  • 主办方音乐的创意使用

    包括不限于主办方音乐改编/融合使用等

  • 100%

 

第五条 奖项

细节奖项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共八个席位,每个席位各一个团队

 

金奖/银奖/铜奖

最佳剧本奖

最佳摄影奖

最佳视觉奖

最佳音乐奖

最佳演绎奖

 

颁奖须知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若获得奖励的,索尼发放奖品的安排将按照活动实际安排为准。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6.1 各方相互确认,本活动开始之前索尼和参赛者单独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自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本活动而转归其他方享有或去其他方共同享有。

6.2 参赛者在本活动过程中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内的专利权(含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以及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know-how)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权利(包括今后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所赋予的权利,下同)以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参赛者享有。

6.3 尽管有前述规定,针对上述6.2款项下参赛者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及活动结束后基于索尼书面委托(如有)或索尼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修改而产生且归属于参赛者并由参赛者提供给索尼的知识产权,参赛者许可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以及上述主体参股或控股的公司在内主体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且免费地、不受次数限制地、可转授权地、可分许可地进行盈利性和/或非盈利性的使用,且参赛者同意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以及上述主体参股或控股的公司在内主体就该等知识产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参赛者希望向第三方转让前述知识产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索尼相应转让计划及交易条件,如在前述期限内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告知希望行使该优先购买权的,应优先将该等知识产权以告知条件或其他双方约定的交易条件转让给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在参赛者持有该等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前述优先购买权不因单次索尼未行使该优先购买权而丧失。参赛者同意并保证,即便参赛者将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除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仍有权按照本款项下规定继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

6.4 为避免疑义,“本活动过程中”指从活动报名至本声明与细则所列活动流程中的全部环节结束之日止。“本活动过程中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本活动的主题、参赛者的选题以及技术方案等所有与本活动有关联的知识产权和参赛作品。尽管有前述规定,在本活动结束后,如果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对获奖的参赛作品进行商品化,参赛者在商品化过程中与索尼针对其参赛或获奖作品进行讨论过程中所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视为参赛者在本活动过程中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在本活动结束后,参赛者确认,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持续免费按照业务需求独立对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或获奖参赛作品进行修改,编辑,改编等活动,在此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单独所有。为免歧义,参赛者确认,“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不包含参赛者基于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委托(如涉及)或基于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修改而产生的具有知识产权的成果物。

6.5 参赛者确认并同意,索尼有权为宣传推广本活动之目的,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且免费地、不受次数限制地、可转授权地使用参赛者提交的资料。若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参赛者需要在报名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参赛作品,索尼将不承担由于公开展示所导致的任何损失。

6.6 参赛者应就本活动过程中获得、知晓或交换所得的索尼以及关联公司的所有未公开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自获知之日起予以严格保密。本款所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索尼及其关联公司的运营数据、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技术资料、财务信息、经营渠道以及方案、软件、程序、手册等;

(2)索尼及其关联公司从第三方处获得的但应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3)任何其他机密或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索尼为本活动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向参赛者提供的索尼产品/软件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耳机产品,电视机产品,动作捕捉系统,空间显示现实系统,相机等,以下统称“出借物”);

(4)其他通常不为索尼及其关联公司以外的人所知晓、未在公共领域被正式公开的信息。

6.7 参赛者确认并同意,索尼有权基于自己的判断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提供电子数据等)直接或间接地向参赛者提供出借物。参赛者应以善良人之注意义务妥善保管出借物,并在索尼提出要求时按时归还。为明确之目的,参赛者应按照为完成本活动之目的以及索尼的指示,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使用以及妥善保管出借物(包括内外包装箱及所有配件),并确保出借物在归还索尼时处于良好的使用性能状态。若在参赛者归还出借物时发现出借物发生非产品质量问题的损坏的情况,参赛者应及时告知组委会。即使索尼根据上述规定向乙方提供出借物,但有关出借物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在内的一切权利仍归属于索尼和/或原权利人。

6.8 索尼应严格保护参赛者的个人信息,不将参赛者的个人信息透漏给无关的第三方或进行其他非法目的。

6.9 未经索尼书面同意,参赛者(包括参赛者及参赛者的参赛人员等)对在活动过程中所知悉的索尼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本活动以外的任何目的,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监管机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除外。

6.10 未经索尼书面同意,参赛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索尼提供的产品/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 (decompile) 或反汇编 (disassemble),不得破坏其完整性(包括程序代码、数据等)以及进行任何的修改或任何其他类似行为,不得删除其上的有关权利人版权的说明或申明等信息。

6.11 参赛者确认并同意,参赛者应在本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索尼所提供的有关保密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归还给索尼;或根据索尼的要求将以任何形式存在于参赛者的保密信息进行销毁、删除等直至保密信息无法恢复原状为止,且参赛者应在销毁后3个工作日内向索尼提供销毁证据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6.12 参赛者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参赛者应根据索尼的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且参赛者应就索尼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索尼的利润、收入以及商誉的损失、调查违反保密义务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6.13 参赛者仅限于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为本活动之目的而确有必要知道此资料的参赛者相关人员,而不应将此保密信息向其他人透露或提供。同时,参赛者应确保其相关人员等亦遵守上述所规定之保密义务。若该等相关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情况,即视为参赛者之违约行为,参赛者应按照6.12条的规定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6.14 本细则项下保密条款持续有效,直至该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悉或者索尼书面通知参赛者解除保密义务为止。

 

第七条 肖像使用

参赛者同意索尼及/或其关联公司按以下条件使用参赛者的肖像、声音和/或动作并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书面许可(以下合称“肖像”)

7.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参赛者特此授予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如下全球范围内的、免费的、非独占的许可:

(1)许可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在本活动,或其他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认为需要使用的活动中对参赛者进行摄影、录像、音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记录参赛者的肖像( 以下统称“记录”)。(2)许可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为了任何商业和/或非商业用途复制、编辑、合成、修改、注释、摘编、引用全部及任何部分记录,并通过平面、电视、电影、网络或其他任何媒介以发布、展示、放映、播放、重播、通过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记录及其复制品。

7.2  参赛者同意并知悉,在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按照第2.1条使用参赛者肖像及/或记录时,索尼和/或索尼的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在记录中或使用记录时标注参赛者的姓名。

7.3 参赛者同意并知悉,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对含有参赛者姓名、肖像等的任何记录的全部或部分享有著作权,且含有参赛者姓名、肖像等的任何底片、录像带、光盘、录音带等记录的物理载体,均属于索尼和/或索尼的关联公司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参赛者特此放弃对上述记录及上述载体的任何权利请求。

第八条 作品使用与遵守细则

参赛者同意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按本细则第6.3、6.4、6.5条及以下条件使用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或本活动结束后基于与索尼讨论过程中所独立产生并提供给索尼的作品(以下统称“创作作品” )(以下称“创作作品” )

8.1 参赛者同意授予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如下不可撤销的、全球范围内的、无偿的无限期的许可:许可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为了任何商业和/或非商业用途传播、复制、编辑、摄制、录制、制作、翻译、合成、修改、注释、摘编、改编、引用全部及任何部分创作作品,并通过平面、电视、电影、网络或其他任何媒介以发布、展示、出版、参加影赛/影展、课堂讲授、放映、播放、重播、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创作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文字、图片、动图及视频素材)及其复制品。

8.2 参赛者同意并知悉,在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按照第8.1条使用创作作品时,索尼和/或索尼的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在记录中标注参赛者的姓名。

8.3 参赛者保证创作作品均系参赛者独立创作完成,参赛者拥有创作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所有权,不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等)的情形。参赛者保证有权许可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使用创作作品。对于创作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的部分,参赛者保证已经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且可在索尼要求时配合提供。

8.4 参赛者在此声明和保证,创作作品中不含有任何违反法律和有悖公序良俗、及其他违反本细则的内容。

8.5 除本细则另有规定外,参赛者在此承诺如其违反本细则和/或有任何第三方因创作作品和/或参赛作品向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提出侵权主张、赔偿申请或违法指控时,参赛者应及时负责处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等被授权主体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索尼有权视情况取消参赛者的参赛和/或获奖资格并要求参赛者立即返还出借物、已发放奖励或奖品(如有)。

 

第九条 个人信息收集

9.1 凡是报名参赛,索尼将基于以下目的处理参赛者的相关个人信息(本条内黑色粗体为敏感个人信息):

收集、使用、委托处理、存储参赛者的姓名、性别、邮件地址、学校/学院信息用于评选奖项

收集、使用、公开、存储参赛者的姓名、学校/学院信息、肖像照片用于公布奖项

收集、使用、委托处理、存储参赛者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用于寄送奖品

收集、使用、存储参赛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索尼内部奖品报税

该等处理活动不会对参赛者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索尼将于以上目的达成后的【365个自然日】内彻底删除或匿名化参赛者的上述个人信息。

其中,参赛者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性别、邮件地址、学校/学院信息将会出于评选奖项、寄送奖品目的被委托给活动承办单位德勤管理咨询 (上海)有限公司 与 广州易察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处理;承办单位将使用、存储、删除参赛者的个人信息用于评选奖项、寄送奖品等处理目的。

9.2 索尼将根据公司内部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和规则,处理参赛者的个人信息。如果参赛者要行使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撤回同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请联系(邮箱:scnics@sony.com)以确认参赛者行使法律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公司会采用充分的手段保障参赛者的信息安全。如果参赛者发现参赛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发生泄露等情况,请联系索尼中国隐私办公室(邮箱:SChina_Privacy_Dep@sony.com)投诉或举报。

 

第十条 参赛者声明与保证

10.1 参赛者在此声明和保证,参与本活动并确认本细则不会就参赛者与第三方之间的现有承诺造成任何实质性冲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10.2 参赛者在此承诺并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对外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索尼和/或其关联公司、产品、品牌形象、声誉的言论。

10.3 参赛者承诺,参赛者有权向索尼/或其关联公司等被授权主体进行本细则所列授权,或参赛者已获得父母/监护人的同意授予上述权利。

 

第十一条 免责事项

11.1 索尼不应对因任何其不可控制的原因(不论直接或间接地,或者偶然或必然地)导致的本活动的延迟,索赔、要求、损坏、损失、成本增加、控告、变更、诉讼及支出或其他不利条件承担责任。上述“不可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罢工、骚乱、暴动、火灾、洪水、风暴、爆炸、自然行为、战争、政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事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或政策、劳工状况、地震或者其他任何索尼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发生本款所列情形的,索尼会及时将该等事实通知参赛者,并提供发生该等事实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说明。该等事实持续超过2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开展本活动的,索尼有权根据其自身的判断终止本活动。

11.2 参赛者知悉参赛可能存在各种风险和意外,并已对相应安全风险作出审慎地评估,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天气改变或自然灾害等引起的风险;物品丢失;参赛人员自身身体状况,其他可能面临的危险或意外和事故等。

11.3 参赛者愿意承担其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非因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原因给其参赛人员造成的伤害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均由参赛者承担,与索尼无关,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4 活动期间除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因参赛者参赛人员个人原因外出所发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2.1 本活动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索尼和参赛者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本活动中各参赛者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解决,参赛者应确保索尼免受损害。

12.3 本细则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关联公司

为免歧义,本声明与细则中涉及的索尼关联公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安尼普(上海)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索尼音乐娱乐(上海)有限公司、索尼制作制品公司等的由日本国法人索尼集团公司(索尼集团的最高级别的母公司)和/或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法律承认的实体。

13.2 参赛者同意其报名时所提供的地址为参赛者的有效送达地址,就本活动有关事项向参赛者发送的相关通知等均可向上述地址通过邮寄、快递等送达,通知抵达(包括但不限于签收、拒收、查无此人等)上述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参赛者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索尼;否则,参赛者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13.3 联络窗口 若对包括本细则在内的本活动相关信息存在任何疑问的,请联系邮箱:scnics@sony.com

 

主办方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丨 索尼影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丨 索尼音乐娱乐(中国) 丨 安尼普(上海)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承办方
德勤管理咨询 (上海)有限公司 丨 广州易察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Host
Sony (China) Ltd. 丨 Sony Pictures Consulting (Beijing) Co., Ltd.丨 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China)
丨 Aniplex (Shanghai) Ltd.
Operation
Deloitte Consulting (Shanghai) Co., Ltd. 丨
Yisurvey Company
短剧派对
短剧派对
Work Prepare Direction Suggestion
短剧派对
1.Original Script (Mandatory)
Theme and Intent
Core Story and Framework
Worldview, Core Conflict, Character Relationships/Design
Story Script
Complete scripts for the first 5 episodes, complete episode outlines
Provide reference images for tone, costumes, scenes, as well as simple storyboard sketches, etc.
Feasibility
Market potential analysis can be submitted
Story Innovation
A statement on the story’s innovation can be submitted

2.Script Video Sample (Mandatory)
Productio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 Visual presentation (composition/lighting/color)
- Editing/rhythm
- Sound design
- Performance
- Costumes, makeup, props
etc.
Narrative
Complete story segments or conceptual narrativ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Narrative and logical flow/emotional expression and resonance/dramatic tension, etc.

3.Music (Bonus)
Optional Directions:
Original music matching the script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lyric writing, composition, vocals, mixing, etc.
Music sample requirements: including vocal recordings/lyrics/melody parts, duration: 1-5 minutes
Or
Creative use of the organizer's music combined with the script
Disclaimer For Music Part Only:
*The use of copyrighted music provided for this competition is limited to the contestants’ participation and the judging process of this event.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copyright holder, contestants shall not publish externally in any form video content that contains the copyrighted music.
*Contestants are only permitted to use excerpts of the musical works without making substantive changes to them; that is, they shall not modify, reorganize, remaster, or otherwise substantially alter the musical works.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reasonable technical treatments of reproduced versions of the musical works as required by contestants—such as editing, fade-ins/fade-outs, and mixing—do not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foregoing restrictions.
*For original music entries, the creators must ensure that such musical works meet the core originality requirements of copyright law; and must guarantee that all stages of creating the original music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melody composition, harmony arrangement, lyric writing, and arrangement/production) do not 100% use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oftware or tools, in order to avoid disputes over copyright ownership and infringement risks caused by AI involvement.

Disclaimer for General:
* Comply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follow trend guidance—combining quality with humanistic care and empathy while avoiding vulgar content;
* Target not only mobile devices but also large screens (TV).
* If participating teams use AI-related tools during the competition, please note that AI tools may only be used within a reasonable and legal scope without infringing on others’ rights, for auxiliary purposes (such as reasonable format adjustments), ensuring the final submitted work is entirely original, showcasing the team’s unique creative expression without infringing on third-party legal rights.
* Participating teams must not submit content entirely generated independently by AI tools as entries, which may infringe on third-party rights or violate competition rules (e.g., mass-generating works and then selecting submissions).
* Participating teams need to properly label AI-generated content according to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 If violations involving AI tools cause infringement of Sony’s or third parties’ legal rights, or violate laws, regulations, or competition rules, we reserve the right to handle and hold accountable according to laws and competition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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