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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特别销售条款是《产品销售条款和条件》(“一般销售条款”)的补充,适用于客户自选配置的产品,即在《产品订购单》中被标注为“定制产品”的产品(以下简称“VAIO定制产品”)的交易。除本特别销售条款规定的以外,关于VAIO定制产品的交易将遵循一般销售条款。
本特别销售条款所使用的词语与一般销售条款的词语含义相同。
第1条 合同成立 尽管有一般销售条款第3.2条的规定,客户将与索尼签订书面的合同,该合同将于双方签署之时生效。合同将由以下文件组成(以下总称“合同”): (1)《产品订购单》(附规格表) (2)《产品销售条款与条件》 (3)本《VAIO定制产品的特别销售条款》
第2条 交货: 尽管有一般销售条款第5.2条的规定,关于VAIO定制产品的交货日期将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1) 预计交货日期:客户确认并同意,由于VAIO定制产品的特殊性,交货期比标准产品的长。索尼将尽力按照《产品订购单》中约定的“预计交货日期”向客户交付该笔订单所指向的产品; (2) 更新的预计交货日期:在实际交付产品之前,索尼可能会通知客户更新预计交货日期,如果客户确认同意,则以该更新后的预计交货日期为准。
第3条 关于合同提前解除的特别约定: 如果索尼比预计交货日期(如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预计交货日期为准)延迟交货达30日以上时,客户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索尼应将货款返还给客户。除此之外,由于VAIO定制产品的特殊性,一旦合同成立,客户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4条 关于VAIO定制产品售后服务的特别约定: 客户理解并同意,由于VAIO定制产品的特殊性,产品的更换将需要较长的周期,且索尼不保证更换后的产品与原产品的规格完全相同,但新产品与原产品的配置相比应保持同等以上配置水平。如果没有同等或更高配置的产品可供更换,索尼将与客户另行协商更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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